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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半岛水岸华庭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滨江区半岛水岸华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48 2019-06-19 17:53:23

半岛水岸华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半岛水岸华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二选一及相应企业物业服务合同,候选物业企业为:

1、 浙江天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费:高层住宅3.0元/平方米·月(不含能耗费,能耗费按实分摊),商铺4元/平方米·月(不含能耗费,能耗费按实分摊),地下室车位80元/个/月;

2、 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费:高层住宅3.0元/平方米·月(不含能耗费,能耗费独立,按实分摊),商铺4.0元/平方米·月,地下室车位80元/个/月,预收能耗0.6元/平方米·月

二、会议流程及投票时间:

封箱时间:2019年7月5日14:00进场封箱。

封箱地点:半岛水岸华庭物业二楼业委会办公室。

固定投票地点:半岛水岸华庭物业二楼业委会办公室。

投票时间(2019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14日12:00止),具体细分为:

1. 跑楼发放回收投票时间:2019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7日 20:30 止

2.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1412:00止;

3. 固定投票时间:2019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14日 12:00 止。(全程可以去业委会办公室凭身份证领取表决票)

4. 电话投票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4日12:00止;

(以上投票时间,工作日投票时间: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投票时间上午9:00至晚上20:30)。

5. 开箱统计时间:2019年714 14:00

6. 开箱唱票地点为:  半岛水岸华庭9号楼

三、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1、2、3、4、5、6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法律认同的其他确认方式。

(二)采取下列第 1、2、3、4、5、6、7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投入投票箱内,投票点设在:半岛水岸华庭物业二楼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委会委托第三方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法律认同的其他确认方式。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候选物业在已表决票中双过半的,其投票权数可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讨论事项决定地下车库、摊位等特点空间时则有且仅计入车位、摊位等特定面积)。

4.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四、票务工作标准

1、上门发放与回收表决票: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2人一组上门,全程执法仪记录跑票情况。

2、电话发放与回收表决票:全程录音,如实记录业主意见。

3、封箱、开箱与唱票现场全程摄像。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观潮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此次半岛水岸华庭小区业主大会投票事宜,全程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杭州云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施。

会务常设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滨江区半岛水岸华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19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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