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杭州市拱墅区萍实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德信盛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义兵
联系电话:0571-8899485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德信西宸小区(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德信西宸小区
物业类型:住宅/商铺
座落位置:杭州市拱墅区永固巷428号,东至联萍巷,南至萍水东街,西至永固巷,北至萍北弄。
总建筑面积:45944.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860.56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3083.96平方米,地下车位235个。
第三条物业共用部位的使用管理、养护、维修和更新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公共门
厅、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设备间、过道、物业服务值班室、房屋承重结构、户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第四条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养护、维修和更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
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电梯、加压水泵、照明、
消防设施、绿地、园艺小品、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等。
第五条环境卫生
1、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共用设施设备保洁。
3、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4、小区内水域的卫生管理及净化措施
5、区域会所的环境保洁卫生
第六条安全防范
1、24 小时门岗值班
2、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巡视、巡检。
3、公共报警监控。
第七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道路管理:设立区内交通导向标识及警告标志。
2、车辆管理: 对业主自备用车进行注册登记和实行查验制度及凭证(卡)进出限速、限重、禁鸣。
3、停车场管理:对地下车库机动车库、路面机动车临时停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实施管理。
第八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履行宣传、告知政府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3、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4、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消防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护与管理,
2、易燃品管理。
3、消防宣传。
4、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定期的消防预演训练。
第十条公共绿化
1、修剪、浇灌、施肥、除虫等绿化养护。
2、清理公共绿地。
3、必要的补种。
4、园艺小品的维护。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十二条协助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
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等。
第十五条 其他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综合管理服务标准
序号 | 内容 | 服务标准 |
1 | 管理处/服务中心设置 | 小区内设置专门的管理处/服务中心办公机构,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
2 | 管理服务 人员要求 | (1)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2)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3)配备物业服务管理人员 20名,其中项目经理1 名,客服和管家2人;保安9 人,保安要求 55周岁以下;保洁6 人,保洁要求 60 周岁以下;工程1人;绿化 1 人。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抽查时发现乙方投入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当日休息及请假人员不算),甲方可以按照缺少人数每人 800 元/次累计扣罚(从物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扣罚),确认人员须于 15 天之内补齐到岗。 |
3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每天接待时间不少于8小时。 |
4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1)服务规范应符合杭州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对服务过程进行控制。 (2)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4)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5)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根据装修进度情况每2天不少于1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或物业经营性收支情况。 (7)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8)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9)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对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及时整改。 (11)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13)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14)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签订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协议,验收手续齐全。 |
2、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
项目 | 序号 | 内容 | 服务标准 |
楼内公共区域 | 1 | 地面 | 每日清扫、每周拖洗一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一次;大堂、门厅花岗石、大理石每半年保养一次。 |
2 | 扶手、开关盒、表箱盖、单元门、信报箱 | 扶手、信报箱、2M以下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每日擦抹一次,2M以上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每周清洁一次。 | |
3 | 栏杆 | 非电梯公寓每天擦抹一次,电梯公寓每周擦抹一次。 |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月除尘一次。 | |
5 | 进户门 | 每周擦抹一次。 | |
6 | 楼道玻璃 | 每周清洁一次。 | |
7 | 天台、屋顶 | 每月清洁一次。 | |
8 | 电梯轿厢 | 每日擦拭、清扫二次,每周拖洗一次。循环保洁(如有地毯每日换洗一次)。 | |
9 | 地下车库 | 每日清扫一次。 | |
楼外公共区域 | 10 | 垃圾收集 | 定时定点收集,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
11 | 道路地面、绿地、明沟 | 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并巡回保洁,做到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明沟每周清扫一次。 | |
12 | 宣传栏、小品等 | 每半月清洁一次,高杆路灯2M以上部分每月清洁一次。 | |
13 | 垃圾厢房 | 垃圾房每天冲洗一次,垃圾桶内胆夏天每天冲洗一次,冬天隔天冲洗一次。 | |
14 | 果皮箱、垃圾桶 | 合理设置。每日清理二次,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 |
15 | 消毒灭害 | 每季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6、7、8、9月每月喷洒一次),每年灭鼠三次。 |
3、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
序号 | 内容 | 服务标准 |
1 | 人员要求 | (1)专职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精致),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挺直,站岗时不倚不靠。 (4)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
2 | 门岗 | (1)小区主出入口24 小时值班看守,7:00—9:00、16:00-18:00站岗值勤,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2)对外来人员进入小区,核实清楚并登记后决定是否放行。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小区实行登记。 |
3 | 巡逻岗 | (1)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至少巡查一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2)接到火灾等险情或住户紧急求助后五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
4 | 技防设施和救助 (监控岗) | (1)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具备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门锁智能卡等技防设施设备的,应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 (2)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秩序维护员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中心应接受用户救助的要求,解答用户的询问。 (3)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应急预案演习。 |
5 | 车辆管理 | (1)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 (2)有专职人员24小时巡视和协助停车事宜。 (3)车辆停放有序,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
4、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
项目 | 内容 | 要素 | 服务标准 |
公共 绿化 | 草坪 | 修剪 | 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8cm。 |
清杂草 | 每年清除杂草七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6%。 | ||
灌、排水 | 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 | ||
施肥 | 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二遍以上。 | ||
病虫害防治 |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 ||
其它 | 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低于5%。 | ||
树木 | 修剪 | 乔、灌木修剪每年四次以上,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五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三次,基本无枯枝。 | |
中耕除草、松土 | 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 | ||
施肥 | 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 | ||
病虫害防治 | 防治结合、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5%。 | ||
扶正 加固 | 树木基本无倾斜。 | ||
其它 | 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地被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 | ||
花坛花境 | 布置 | 一年中有三次以上花卉布置,三季有花。 | |
灌、排水 | 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 | ||
补种 | 缺枝倒伏不超过五处。 | ||
修剪、施肥 | 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 | ||
病虫害防治 | 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
5、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标准
序号 | 内容 | 服务标准 |
1 | 门窗 | 每天巡视楼内共用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 |
2 |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发现损坏,属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
3 | 路灯、楼道灯 | 完好率不低于95%。 |
4 | 雨、污水管道 | 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一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
5 | 化粪池 | 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清掏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
6 | 围墙 | 每月巡查一次,发现损坏,属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
7 | 道路、场地等 | 每周对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巡查二次,发现损坏,属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
8 | 休闲椅、凉亭、 雕塑、景观小品 | 每日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巡查一次,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 |
9 | 室外健身设施、 儿童乐园等 | 每日巡查一次,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
10 | 安全标识等 |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半月检查一次,保证标识清晰完整,设施正常运行。 |
11 | 房屋结构 | 每年对房屋结构检查二次以上,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属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
12 | 供水系统 | 1、每周对供水设备检查三次以上,每季对水泵润滑点加油,每半年对泵房、管道等除锈、油漆一次,每年对水泵保养一次,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 2、每年清洗水箱、蓄水池二次,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3、高层房屋每年对减压阀测压二次,并做好记录。 4、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 |
13 | 排水系统 | 1、每周对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检查二次,每季润滑加油一次。 2、每年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二次。 3、控制柜电气性能完好,运作正常。 4、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周边基本无异味和明显噪声,过滤格栅无堵塞,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
14 15 | 升降系统 | 1、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2、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服务企业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3、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接到信息后须在五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
弱电系统 | 1、楼宇对讲系统(可视):每周检查与保养一次,保证其24小时正常运行,对讲主机选呼功能正常,且选呼后的对讲(可视)功能正常,语音(图像)清晰,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闭门器自动闭门功能正常。 2、周界报警:24小时设防并正常运行,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该系统的警戒线封闭、无盲区和死角,保证中心控制室能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报警信号。 3、监视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摄录图像清晰,录像功能正常。 4、电子巡更:根据需要设定巡更路线、时间,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 |
16 | 消防系统 | 1、 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正常运行。 2、 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3、 每天检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4、 每年检测一次探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行一次检测,火灾探测器及时清洗或更换。 5、 每季度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 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及时更新或充压。 |
6、便民服务
根据德信西宸的项目特点和入住人群需要,物业服务中心将专门设置相应的便民服务内容,以满足业主及物业使用者的多元化需求。
(1) 无偿服务项目
①便利性服务
☆常用电话号码查询;
☆周边公交线路咨询;
☆物业咨询服务;
☆雨具临时借用;
☆提供房屋维修咨询。
②代办性服务
☆代收代缴水费(签订代收代付协议)。
(2) 有偿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中心根据物价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低于市场价,让业
主享受优惠便利服务。
①业主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更换灯管、灯泡:维修、更换门锁:自用部位下水道疏通服务:安装插座:维修、更换水表;维修、更换自来水管、水阀及软管:维修、更换水盆、水箱配件;挂镜、像框。
②商务服务
传真、复印:收发电子邮件;打字、打印。
7、社区文化建设
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每年重点举办2-3 次大型活动。举办各类各种球类、健身活动、趣味游戏、儿童节活动等。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小高层住宅:2.75元/月·平方米(含能耗费);
商业用房:4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服务费:80 元/月·个
【本费用包括共用电梯定期维护保养费、增压水泵、水系景观、各项公共区域照明等一切涉及公共能耗项目的设备、设施运行消耗的电费、水费等,但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外墙清洗费、集中保养等费用。】
3、物业服务费每个自然年缴一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当年约定交费的时间内按时交费。
4、空置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未销售或者因开发商原因等造成没有及时交付的房屋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 100%向乙方交纳:业主已购买、未装修的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用,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 100%向乙方交纳。
5、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仍应当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6、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小区经营性用房的租金归甲方所有;小区临时停车费(小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由业委会决定)及利用小区公共区域开展多种经营等收益在扣除国家规定税费后的总额的30%归乙方所有,作为乙方合理的管理费用成本,剩余70%归甲方所有,每 6个月结算一次。
8、小修:是指公共区域单个部位和单个部件价格或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下(不含人工费)的项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延迟;中、大修项目,是指单项单次金额超过2000元的项目,其中2000元由乙方承担,超过2000元的部分,经甲方同意,由公共收益或物业维修基金开支。
9、若在后续服务中,乙方需要采用机器替岗、减员增效等措施的,应提前和甲方协商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付款方式:业主可以采用现金或支票等方式缴纳各类费用。业主可以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也可以通知物业服务中心上门收取费用。业主应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以相邻权纠纷,房屋质量等问题为由拒付物业管理服务费。逾期未交纳费用的业主,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对未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二加收违约金。经催促于通知期限内仍未缴纳的,乙方有权督促缴纳或通过向本物业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途径解决,并由败诉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和差旅费等)。
第十九条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 、保修期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保修责任方承担。
2 、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集中保养费用,在本物业的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经营性收入及按规定许可的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按规定续筹,小修由物业负责。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2、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并要求业主遵守。
3、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时选聘、续聘或改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代表业主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4、审定乙方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决定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协调业主和乙方的关系,督促业主履行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
6、协助乙方催交物业服务费和相关费用。
7、监督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8、负责协调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0、不得擅自改变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确因实际需要而需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应符合相关程序后实施。
11、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12、业委会或业委会委托的第三方组织每年组织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低于65%(不含)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万元,且甲方有权提交业主大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测评满意率在65%—75%之间的(含65%,不含75%)扣除履约保证金1万元。测评满意度在75%(含)-85%(含)之间不奖不罚;测评满意率在85%(不含)-95%(含)以上的,奖励1万元,测评满意率在95%(不含)及以上的,奖励5万。
13、乙方在选取委外单位时,先征询甲方意见后再签合同,并且合同在业委会备案。
14、乙方在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专用账户存入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壹拾万元整),但甲方应与于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和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内容,开展各项工作:对小区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编制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4、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特约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对于拖欠 12 个月物业服务费以上的,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以通过将欠缴费用的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等方式进行催缴。
5、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甲方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6、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7、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有权采取劝阻、制止、报告甲方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处理。
8、以《业主手册》或其他方式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提示物业使用的有关事项当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9、对于《商品房买实合同》明确约定给单个业主专用的绿地、露台及其他单个业主享有专用权的部位,告知该等业主、物业使用人有关保养、维护、清洁事宜。
10、建立和妥善保管本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11、根据需耍,乙方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如未被甲方续聘,自本合同终止起15 日内与甲方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移交手续须经甲方确认。
14、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l 第二十三条委托管理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物业服务期限为3年。考核标准为业主大会每年主导的对物业使用人的满意度测评,三分之二专属面积及三分之二人数参会有效,满意度达65%的,自动续约,否则,合同至该年度结束自然终止。满意度测验选票为4档:设置为“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方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服务企业的续聘或另行选聘进行表决。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与乙方续签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办好交接工作,不得阻碍新物业服务企业的进驻和日常工作,损害业主及物业实际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合同,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物业使用人支付,并按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对于欠费不交纳的乙方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业主对承租人或物业使用人迟延交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按多收金额每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甲、乙方损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应向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业主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房屋直接或分制后出租给两个以上的无亲属关系的承租人或允许出租人将房屋转租给一个以上的次承租人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限期改正,并视情况有权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第三十条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责任:
1、因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导致的损害。
2、因抢险敦灾所导致的损害之事,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抗洪、抗台、暴风雪等救灾所导致的损害。
3、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导致,不在此限。
4、因甲方、业主或第三者故意或过失所导致的,或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服务规定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5 、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导致的损害。
6、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7、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且事先已经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8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如若因乙方不作为造成连续发生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的不在此列。
9、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导致的损害。乙方已履行管理义务。
10、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间(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的任何损害。
11、因本物业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12、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员工提供服务所导致的任何损害(如代为泊车等)。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十七页,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报辖区物业
管理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 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第2方式解决: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拱墅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物业服务企业满意度调查表(样票)
编号:
业主姓名:;联系电话:;
房号:;
事项 | 表决意见 | |||
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评价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太满意 | 不满意 |
说明:
为了进一步了解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提升物业的管理服务水平,业主委员会将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征集业主意见,希望业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
测评值X(满意率)的计算方法:X=(非常满意票数+满意票数)÷(非常满意票数+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非常不满意票数)*100%;
满意率换算实际得分值:实际得分值基础分为0 分,满意率每增加 1%,得分值加 1 分;最终得分=满意率÷1%,计算结果保留1位小数。
请对以上事项进行表决,“赞同”的,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或“√”,“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要求字迹清楚,符号准确,票面清洁;
投票截止时间:投票地点: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202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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