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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实公寓业主大会议题征求意见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萍实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2 2024-05-07 12:55:59


萍实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业主委员会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议题一:表决续聘德信盛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附《萍实公寓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1、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 年6月30日止

2、服务标准:《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甲级服务。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小高层住宅:2.75元/月·平方米(含能耗费);

商业用房:4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服务费:80 元/月·个

小区经营性用房的租金归甲方所有;小区临时停车费(小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由业委会决定)及利用小区公共区域开展多种经营等收益在扣除国家规定税费后的总额的 30%归乙方所有,作为乙方合理的管理费用成本,剩余 70%归甲方所有,每 6个月结算一次。

详见:附件《萍实公寓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议题二:表决增补萍实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

说明:详见《关于增补萍实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关于增补萍实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选举办法的公告》。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现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该项议题予以征求意见。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时间自2024年5月7日至 2024年5月13日16时止前提交至业主委员会邮箱pingshigongyuywh@163.com,本次公示结束业主委员会将按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对上述议题进行表决。

杭州市拱墅区萍实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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