珑玺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一届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本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为业主;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规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业主报名前12 个月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七)未与小区公共利益有任何牵扯,未承租共有商铺、本人或所在单位未与本小区有任何经济业务往来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上属单位任职;
(八)无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九)缴清2020年12月31日前所有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十)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且任期内每年在小区居住满6个月以上);
(十一)经查实房屋整体出租的业主不能参加业委会报名,没有被选举权,但有表决权。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监督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特殊情况下社区可指派小区专员直接作为监督委员会主任。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珑玺公寓第一届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业主监督委员会不设候补委员,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和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可兼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鼓励各区域业主报名业主;
(3)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小于4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差额人数为截止;延期时间及次数由社区、筹备组讨论决定后在管理区域内张贴公告,并将延期事由报街道三方办;
也可以经社区党组织和筹备组内部推荐讨论决定指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4)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等于4人时,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则全部进入正式候选人名单;
(5)报名人数大于4人时,通过报名候选人集体内部推选的方式产生,内部推选方式由筹备组起草制定,报备社区,街道三方办审核后,在管理区域内公示无异议执行。
(6)业主监督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推选时其他得票高的候选人进入监督委员会候选人;
(7)业主监督委会委员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
请有意参珑玺公寓第一届业主监督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021年6月29日17时前到申慧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1年6月29日17时前交至申慧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徐子诚,联系电话:88170648。
地址:申慧社区居民委员会。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珑玺公寓业主大会筹备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