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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珑玺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珑玺公寓业主大会筹备组 阅读量:848 2021-06-22 16:59:42

珑玺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珑玺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5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即87。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1.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筹备组按照议事规则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条审核并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2.若符合当选条件的候选人人数达到应选委员人数的差额时,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得票顺序,按照所得投票票权占总投票权数的比例与所得投票权面积占总投票权面积的比例之和的大小确定,若两者之和相等,则所得投票权数较多者排名靠前。

3.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没有达到应选委员数(7人)的,按下列2种方式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1)符合当选条件的候选人确认当选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在重新调整确定候选人后,重新进行补选。

(2)先成立不少于 5 人单数的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待下一次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补选。

4.业主委员会选举时,委员和候补委员得票顺序,按照所得投票票权占总投票权数的比例与所得投票权面积占总投票权面积的比例之和的大小确定,若两者之和相等,则所得投票权数较多者排名靠前。

三、本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未当选业主委员会正式委员,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按照投票权人数得票多少顺序选取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式委员总数的50%。

四、表决时间

选举珑玺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珑玺公寓业主大会筹备组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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