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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御品湾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御品湾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02 2026-05-11 11:51:03


御品湾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上城区御品湾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并符合下列条件:

1.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可以正常履行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

2.能够提供无犯罪证明记录;

(1)支付宝或浙里办操作:打开支付宝或浙里办,在搜索栏输入“申请无犯罪

记录证明”,进入相关服务页面,按照页面提示完成相应步骤,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即可下载电子证明;

(2)线下办理: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建议提前向相关派出所咨询确认具体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及工作时间等信息。

3.签署《履职承诺书》,明确履职义务、廉洁承诺、关联关系回避等事项,承诺书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栏、每幢房屋门栋、小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业主群等)公示。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1.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业主;

2.具备物业管理方面相关专业技能,且时间充裕、精力充沛的业主。

三、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不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已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议业主大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职务:

1.不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

2.拒付物业服务相关费用超过3个月以上的;

3.不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5.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

6.拒不履行委员职责或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7.道德品行低劣、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8.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侵犯业主共同利益的;

9.索取、非法收受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减免物业服务费或停车费等应缴费用;

10.经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半数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认定: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拒绝或者放弃履行职责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御品湾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额的分布(根据面积进行配置):

(1)报名的候选人比例,东区候选人7人,西区候选人4人,且为确保每幢的权益都能够充分得到重视与保障,原则上每幢(东区7幢除外)至少1名候选人,至多2名候选人;

(2)当各区域报名人数超过本区域配置数量的,由物业管理委员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候选人以每幢得票多者入选为初步候选人;

(3)如果某幢(东区7幢除外)报名人数不足1名的,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如仍然没有业主报名的,则由其他幢已报名的业主根据得票高低进行替补,且替补名额不受每幢候选人至多2名的限制,同时该幢视为放弃委员候选人名额。

2.11 位候选人在进行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公告之后不允许退出选举,直至业主委员会备案结束。

五、请有意参加御品湾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于2026年5月12日9时至2026年5月18日16时前到章家坝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6年5月18日16时前将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复印件)、一寸近照、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表、竞职承诺书相关材料各一份交至章家坝社区或物业服务中心前台(转交社区)。物管会及相关部门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联合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联系人:胡俊,联系电话:15005810343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御品湾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抄送:章家坝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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