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晶都花园全体业主:
原定于2018年9月1日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根据部分业主对物业费调整的反映,业主委员会考虑到业主们的接受度,开会调整议题内容并商议确定,对原调整方案调整具体如下:
原议题二、议题三:
甲级服务高层物业费2.30元/平方米(含能耗费),商铺物业费3.00元/平方米(含能耗费)。乙级高层服务物业费1.80元/平方米(含能耗费),商铺物业费2.50元/平方米(含能耗费)
调整为:
议题二、议题三
甲级服务高层物业费2.05至2.55元/平方米(含能耗费),商铺物业费2.75-3.25元/平方米(含能耗费)。乙级高层服务物业费1.55-2.04元/平方米(含能耗费),商铺物业费2.25-2.75元/平方米(含能耗费)
本业主委员会将按照法定的程序会议讨论作出上述决定,并递交业主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南岸晶都花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