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林山水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闲林山水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闲林山水议事规则》及结合本小区的情况,制定闲林山水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9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二、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1名,在12名业委会候选人中选举产生11名委员(其中正式委员9名,候补委员2名),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1.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没有达到应选委员数的,符合当选条件的委员候选人确认当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应重新确定委员候选人后进行补选;
三、业委会设立候补委员制度,候补委员当选条件同正式委员,在产生闲林山水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后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产生。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式委员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四、表决时间
选举闲林山水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表决票发放时间:以业主大会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余杭区闲林街道闲林山水第三届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