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关于召开棕榈湾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余杭区棕榈湾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166 2018-08-01 08:59:57

棕榈湾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讨论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物业服务企业的续、选聘

议题一:续聘原物业(浙江天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详见小区公示:

1、合同期限三年

2、服务标准:乙级服务标准。

3、多层住宅物业费1.0元/平方米/月,小高层住宅物业费1.7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物业费1.9元/平方米/月,排屋物业费1.8元/平方米/月,商铺物业费3.2元/平方米/月,以上物业服务费标准均已包含公共能耗费及税价。

议题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1、合同期限三年

2、服务标准:乙级服务标准。

3、多层住宅物业费1.0元/平方米/月,小高层住宅物业费1.7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物业费1.9元/平方米/月,排屋物业费1.8元/平方米/月,商铺物业费3.2元/平方米/月,以上物业服务费标准均已包含公共能耗费及税价。

4、选聘办法:

选聘小组由7名组成,其中评标专家2名(抽签产生)、业委会代表3名(由业委会内部推选产生)、业主代表2名,(由全体业主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2名,则到开标当天抽签产生2名)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 8月15日至 8月26日12:00止;

2、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6日12:00止。(工作日投票时间:下午13:00至晚上20:30,双休日投票时间上午9:00至晚上20:30)

3、开箱统计时间:2018年 8月26日14:00 。开箱唱票地点为:  良渚二中报告厅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采取下列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 一期物业二楼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用QQ、微信、电子邮件等传送表决票照片的方式投票(需附业主身份有效证明);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棕榈湾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王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余杭区棕榈湾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18 7月31日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