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运河之星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运河之星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议题二:表决《运河之星小区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三:表决授权运河之星物业管理委员会或新一届业委会作为法律诉讼主体全权处理与开发商就小区8年质保金事宜提起诉讼及相关事项,并决定与诉讼有关的一切事宜。
说明:涉及小区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聘请律师,律师费根据《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与律师磋商代理费用,并在《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范围内聘用律师。费用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出。
议题四:表决《运河之星小区增加停车棚的方案(草案)》
说明:由于小区业主出行都以电动自行车为主,而且部分楼宇没有设电动自行车车库,所以现有的电动自行车库不能满足业主停放需求,导致业主单元门口乱停车,为了缓解电动自行车的停放需求,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拟在16幢2单元沿商铺绿化带,15幢2单元沿商铺绿化带,6幢沿商铺绿化带,在此三处各改造增加一个电动自行车停放点,膜结构棚“7”字型单边结构,采用现阶段最流行的结构和材料,并做到防锈处理,外涂白色油漆,顶棚采用1100克优质白色膜布,结构棚最高处离地2.6米,主梁最低处离地2米。费用约113663元,由小区经营性收益支出。若业主大会授权通过,物业管理委员会或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将按照相关程序采用招标方式决定施工方,并确认最终施工方案和价格。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8月2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12:00止(7月31日、8月1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8月2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8月2日14:00,开箱唱票点:康乐社区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在网络上手机验证确认的;
2.音像(电话录音)、影像(QQ、微信截屏)资料可以确认的;
3.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4.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5.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二)采取下列第1、2、3、4、5、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2.音像(电话录音)、影像(QQ、微信截屏需附上身份证复印件)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3.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康乐社区会议室;
4.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5.出现重复票情况,以电子业主卡>现场签字>电话录音为准。
6.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同一名业主接受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人数委托不超过3人,同一名物业代理人的委托人数不超过1人;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临时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康乐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运河之星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