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泽苑全体业主:
根据本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监督委员会”之相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康泽苑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监督委员会设成员5人,由街道或社区、业主组成,每届任期同业委会任期年限。业主监督委员会人员缺额的按要求进行增补。(监委会和业委会不能重复报名)
二、选举办法
监督委员会委员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1.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5名当选为监督委员会委员;
三、表决时间
选举监督委员会表决票发放时间:以业主大会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拱墅区水韵康桥康泽苑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8年 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