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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泽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的公告

拱墅区水韵康桥康泽苑业主大会筹备组 阅读量:1045 2018-08-07 14:02:25

康泽苑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3)遵守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且任期内每年在小区居住满6个月以上);

7)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8)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9)根据拱墅区党建引领文件精神,鼓励党员业主积极报名。

、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康泽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若报名人数超过10人时,则由筹备组组织报名人参与互选及筹备组人员投票的方式,按得票多少依次产生康泽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超过30人报名的进行两轮推选)

2)若报名人数不足10人时,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延长候选人报名时间,以产生康泽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请有意参加康泽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或房屋拆迁协议2018879时至201881116时前到 康运社区(康泽苑5幢社区服务中心) 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 2018 81117时前交至 康运社区(康泽苑5幢社区服务中心)  。筹备组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联系人: 李喻辉    联系电话: 88018958  

特此公告。

 

拱墅区水韵康桥康泽苑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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