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关于康锦苑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拱墅区水韵康桥康锦苑业主大会筹备组 阅读量:1143 2018-07-20 13:57:49

康锦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大会筹备组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表决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25日至73112:00止;

2、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18年7262018年73112:00止。(工作日投票时间:下午13:00至晚上20:30,双休日投票时间上午9:00至晚上20:30)

3、开箱统计时间:2018731  14:00 。开箱唱票地点为:康运社区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QQ、微信截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采取下列第 1、2、3、4、5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 西杨直街95号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四)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对首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康运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  经理  联系电话: 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拱墅区水韵康桥康锦苑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8 7  9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