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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安大厦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萧山区宁安大厦换届工作组 阅读量:962 2018-05-17 16:35:25

宁安大厦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需符合年满18周岁以上,无犯罪记录的;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3)遵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常住萧山区宁安大厦的业主,非常住业主不超过1名(业主需要提供萧山区住宅证明)

7)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和选举办法公告张贴前缴清

8)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二、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宁安大厦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8 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换届工作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每幢楼不少于2人报名。

1)若报名人数超过 8 人时,由换届工作组组织报名人参与内部推选投票的方式,按得票多少依次产生宁安大厦届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

2)若报名人数不足 8 人时,由换届工作组组织延长候选人报名时间,以产生宁安大厦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3)如果每幢楼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在报名时间截止日由其他区域报名的候选人补足,本幢视同放弃名额;

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初步公示后有候选人退出的则由已报名的未入选的候选人按照得票高低依次补入;

5业委会委员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视同参与普选,不得退出(除变更房产)如因选举业委会成员未达到第十九条人数要求,则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组成正式委员不少于5人且总数为单数的业主委员会组织。

请有意参加宁安大厦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2018 5  12 9时20185  1816时前到市北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 2018 5  18 17时前交 市北社区换届工作组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  汤凤   联系电话  82667070  

                  

                   

萧山区宁安大厦换届工作组

2018 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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