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门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内容,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员优先;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必须是与产权证姓名相符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产权为单位的,凭单位业主授权委托书报名;
3、身体健康;
4、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5、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小区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无园区违章行为;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无欠缴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6、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第6款所列情形:
(1)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2)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3)不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4)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中工作的;
(5)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二、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1.通过业主自荐方式产生。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参选候选人超过8人时,由筹备组负责组织已报名候选人参与互选投票的方式,得票多者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即:已审查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在参选候选人范围内进行投票表决,依次以得票多者确定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
请有意参加首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携带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 2018年7月27日9时至2018年8月2日17时到采荷街道人民社区领取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18年8月2日17时前由本人交至采荷街道人民社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联系人:马红兵,联系电话:0571-56183261。
特此公告。
凯旋门公寓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