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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平海公寓北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阅读量:960 2018-05-11 16:48:10

平海公寓北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正被执行刑事处罚过程中,无犯罪记录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3)遵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且任期内每年在小区居住满6个月以上);

7)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8)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二、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平海公寓北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若报名人数超过8人时,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报名人参与互选投票的方式,按得票多少依次产生平海公寓北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

2)若报名人数不足8人时,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延长候选人报名时间,以产生平海公寓北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请有意参加平海公寓北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20185129时至201851816时前到 岳王路 社区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 201851817时前交至 岳王路 社区办公室。筹备组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联系人:  谭主任 联系电话: 87080043  

址:  岳王路社区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平海公寓北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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