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顺利开展,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并表决通过物业选聘方案草案,现予以公示和征求业主意见。选聘方案如下:
一、委托第三方物业选聘服务公司进行顾问指导,相关费用由中标物业公司支付。
二、授权业主委员会组织成立物业服务企业评标小组,负责对应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评选。
三、评标小组成员共11人。其中业主委员会成员5名,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内部推选产生;业主代表6名,由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产生,如报名人员超过6名,则由评选现场组织到场的报名人员进行抽签产生,未参与评选的报名人员可以进行现场监督。
四、选聘工作小组根据评选要求, 综合各家报价、综合实力、服务方案、信誉、业绩、服务承诺,评选出综合分最高的两家物业服务企业,公示后将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产生最终中标物业服务企业。
五、本选聘方案由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