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草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决定近期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议题通知如下:
议题一:授权杭州市上城区金草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作为法律主体并聘请律师就金草公寓小区与杭州东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关于小区公共部位维修等(与房屋质量保证金事宜)问题提起诉讼
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作为诉讼原告、委托律师、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保全等。
议题二:授权杭州市上城区金草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作为法律主体并聘请律师就杭州东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将71个公共停车位(车位编号:1188-1258)违规出售事宜提起诉讼
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作为诉讼原告、委托律师、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保全等。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物业管理委员会将接收业主的合理意见。如对议题有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4年11月26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物业管理委员会。公示结束后,物业管理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对上述议题进行表决。
联系人:邬剑春联系方式:13505818100
特此公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7天)。
支付宝(浙里办app)扫描上方二维码,点击“通知公告”查看相关内容。
杭州市上城区金草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抄送:笕桥街道物业综合服务中心、草庄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