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关于金草公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街道草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阅读量:882 2024-06-11 17:17:48

金草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草庄社区确定,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表决续聘上海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附:《金草公寓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1.物业费: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

物业类型

收费标准

住宅

高层住宅

3.6元/月·平方米(含能耗费0.4元/月·平方米)

商业用房

5.4元/月·平方米(含能耗费0.4元/月·平方米)

其他相关服务费

车位管理费

60 元/月·个

2.物业服务期限为:三年,自业主大会通过起。合同期内,每个合同服务年第11-12月份进行一次全体业主物业服务年度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履行下一年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果满意度测评不达标(测评评分小于或等于 65%),则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解除本合同;

3.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金草公寓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内容。

二、投票时间:

1.网络(杭州业主卡)投票时间:2024年619日至2024年72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619日至2024年73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626日至2024年73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其中2024年73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7314:00,开箱唱票点:草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三、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6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能证明为业主本人所拥有的0Q、微信、电子邮件)查收确认;

6.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1、2、3、4、5、67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金草公寓7幢1楼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社区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电话方式:由社区或委托业主大会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据业主登记的联系方式拨打电话发放、回收表决票。电话应录音,其内容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7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社区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小区管理规约造成负面影响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4.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单独签名。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社区公告临时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社区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笕桥街道物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街道草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