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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景湾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钱塘区江滨花园瑞景湾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58 2024-09-24 10:17:53


瑞景湾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瑞景湾小区公厕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事宜,改造资金预计30万元,费用由白杨街道办事处支出。拟对瑞景湾小区西北角公厕进行改造提升,仍然保留公厕使用功能,在西侧开门设置公厕,内设洗手台,女卫、男卫各两个。将现有公厕内部男女公厕打通,主要用于垃圾桶存放和清洗;在内部配备空调、排风系统、除臭设备、灭蚊设备、消防设备、冲洗设备、排水设施等。该项目致力于提升公厕使用功能和改善周边道路环境,提升小区整体环境品质

议题二:表决启动瑞景湾外墙漏水修缮事宜,最高限价6836260元(附瑞景湾勘测概算),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授权业主委员会对本项目聘请招标代理机构,全权负责本次公开招标程序,并确定施工单位,本项目费用支出从小区共有收入支出(即建设单位质量保证金中支出)

议题三:表决授权业委会对自行维修漏水的业主实施报销方案

简要说明:如议题二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授权业委会对自行维修的补偿,按照勘察单位上门实际勘察评估给出评估价格,按照评估价格的百分之八十赔付,业主需提供发票给业委会。

投票时间:

1.网络、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108日至2024年1017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1014日至2024年101712:00止(10月14日、15日、16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10月17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4.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101714:00,开箱唱票点:社区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6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或业主收到挂号信、快递可以查收确认的;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确认。

(二)采取下列第1、2、3、4、5、6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投票人需用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江滨花园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钱塘区江滨花园瑞景湾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抄送:江滨花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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