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滨花园瑞景湾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续聘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简要说明:1.合同年限:3年;2.服务等级:甲级;3.收费标准:高层住宅:2.4元/月·平方米;地下车库管理费:60元/月·个;高层住宅公共能耗按0.4元/月·平方米标准;服务人员:72人(人员配置详见物业合同);本合同期内,绿城物业承诺投入30万元资金用于提升改造。
如本次业主大会表决中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续聘,则业委会将启动续聘程序签约续聘,若续聘失败,则业委会尝试重新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议题二:同时启动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江滨花园瑞景湾小区2023年物业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
测评值X的计算方法:X=(非常满意票数+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 (非常满意票数+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非常不满意票数)
满意度调查是民意调查,已参与调查未表明意见的调查表不计入已经表明的任何意见。
投票时间:
1.网络、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30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30日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其中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4.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6月30日14:00,开箱唱票点:业委会办公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6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或业主收到挂号信、快递可以查收确认的;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确认。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1、2、3、4、5、6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投票人需用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江滨花园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钱塘区江滨花园瑞景湾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抄送:江滨花园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