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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水苑小区智能停车管理方案》

潘水苑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520 2018-05-08 16:42:08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

社区停车管理准则...............................................................................................

车辆出入管理.......................................................................................................

停车规则   .........................................................................................................

安全要求..............................................................................................................

设施设备保养及其他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车运营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设施要求、安全要求、软硬件要求、收费以及收费人员(岗亭和助理要求、停车管理员要求、服务要求、应急预案及其他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机动车提供停放服务的社区停车区域,其他类型停车区域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作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区域设计防火规范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JT/T 428.1 收费栏杆技术条件第1部分:自动栏杆
JT/T 428.2 收费栏杆技术条件第2部分:手动栏杆
SP(2017)-001    助理人员操作流程

SP(2017)-002    保安人员操作流程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社区封闭停车区域
    审批通过的社区以及社区道路组成的停放机动车车辆的露天区域和其他

建筑形态组成的封闭区域

3.2独立区块

在社区停车内部,自主管理的独立小区写字楼商业体等封闭停车区域
3.3停车位 parking space
停车区域中为停放车辆而划分的停车按照先到先停规则停放车辆的停车位置。

3.4 指定停车位

社区业主分时固定停放的专用停车位置

3.5时段:

白天时段:早8:00点至晚6:00点夜间时段:晚6:00点至次早8:00点

3.6 本地用户

拥有封闭区域含(独立区块)房产具备包月优惠资格的停车用户。

3.7本地集团用户

 拥有封闭区域含(独立区块)房产具备部分包月优惠资格、部分白天时段包月优惠多停车停放的公司或单位用户。

3.8外来用户

仅限于白天时段停放车辆的非小区用户。

3.9 软硬件系统

由出入口车牌设备控制系统、岗亭收费系统、社区收费、登记、查询系统、后台管理系统等组成的系统总称

3.10停车诱导系统
    指通过交通信息显示板、无线通讯设备等方式向车辆驾驶者提供停车区域位置、使用状况、行车路线、交通状况变化的系统。


 基本要求
4.1停车出入口系统配置完毕后,停车管理系统经过测试必须符合运营标准,车牌设别率不低于 99.5%,系统稳定运行,停车系统纳入中央控制系统,出口配置自助缴费设备,配套设施(标识标牌、车位线)验收合格

4.2 管理业务经过政府机构的授权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独立区域的相关协议需确定,收费规则需履行必要公示流程。
4.2 车辆登记制度、巡查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安全规范等管理制度,制度需明确责任人、主要工作程序和岗位职责。
4.3 停车管理员需进行专业培训并考试成绩合格,培训内容应包括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制度、安全规范、消防知识、停车引导、收费管理、纠纷处理、应急预案等。
4.4 停车区域停车管理员统一配备对讲机、巡逻设备、服装和标志。

4.5服务、投诉电话需公布,停车区域收费标准需公示。

 

 

  社区停车管理准则

5.1 社区停车一般采取非固定车位方式,对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保安24小时值班)。办理月租、季租、年租的业主需先在停车管理处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车牌输入后,方可自动进入社区停车,否则,按其他规则进行停车收费。

5.2车辆进出社区停车时,车牌识别系统自动识车,识别错误时,由保安手工匹配,匹配后方可放行车辆。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持车牌清洁

5.3提醒车主(司机)停入社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4进入本社区停车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予以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5.5入小区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引导,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取消包月资格

5.6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污染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社区停车区域内停放。

5.7不得在车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无占车位用品

5.8对占车位现象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清理,确保社区内部无占车位现象

5.9停车管理巡逻人员对停放在本停车区域车辆进行每50分钟的巡逻重点对进出口停车设施(如道闸)故障、车辆乱停放、车辆被刮擦、区域内菜摊小贩进行发现纠正对发现问题能解决的当场解决,未能解决的及时报告收费助理,详细登记在<巡逻异常登记表>上。重大事件可直接报告主管,填写<特别事件登记表>。

5.10 停车巡逻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发生的灾害事故及时报告主管和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妥善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11 每天下午四点禁止外来车辆进入,并开始清理内部非业主车辆,尽量保证业主回家停车。巡逻保安晚间须帮助业主寻找车位(不得将车停放在消防通道)。

5.12 保安配置,白天2个岗巡逻,保证无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发现装修车辆等;夜间2个岗巡逻,保证无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帮助业主寻找车位、督促外来车辆驶离等。共计保安人数8人。

5.13根据有关规定,本社区停车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车辆出入管理

6.1包月车辆通过车牌识别自由进出

6.2临时车辆出入车牌识别系统自动识别,记录车牌号码、进时间;停放30分种内离开,免收临时停车费用,停放时间超过30分种,则按1小时收费;停放时间达到1小时30分钟且超过1钟即按2小时收费。车辆离开时,由收费员按电脑计费收费后,开启道闸予以放行(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

6.3任何人员不得在行车道上行走,小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做好劝阻工作。

6.4车辆出小区时,出入口处当值人员须正确指挥车辆按顺序排列,确保车辆正常出入。

6.5出入车道发生车辆阻塞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负责疏通车辆,保持车道畅通。

6.6 出入口的设置

1.设1号口(潘水苑59幢东侧)为单向出口

2.设2号口(潘水苑10幢西侧)为一进一出口

3.设3号口(潘水苑9幢)为单向入口

4.设4号口(潘水苑16幢南侧)为同进同出口

5.设5号口(潘水苑23幢南侧)为单向出口(早高峰7:00-9:00开启,仅允许月租车通行)

  

  停车规则

7.1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

收费方式两种:收费采取包月、临时车两种收费方式.

收费标准根据当地核发的物价局批复为准。

7.1.1 社区居民车辆包月定价:房产证、户口簿、行驶证三证合一的居民第一辆车50元/月,500元/年。

7.2.1包月车以外的临时车辆进入大封闭区停车小时5元计费,具体: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超出30分钟不足1小时30分钟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30分种按2小时计费,以此类推,当天收费30元封顶

7.2.2社区居民车辆包月定价:房产证、户口簿、行驶证三证合一的居民第二辆车90元/月,900元/年;第三辆车130元/月,1300元/年;第四辆车不予办理。

7.3亲情车:为照顾居民实际需要,推出亲情车制度,每户可办理不少于一辆亲情车,办理时须提供房产证、行驶证。亲情车每辆每月在社区停车内免费停车90小时。超出时间按对内临时停车标准收取,3元/小时,24小时内12元封顶。若一户居民需办理多辆亲情车,以多少子女多少辆的原则进行办理,如一个子女有几辆车,也只能办理一辆。

7.4 自有车库车辆

7.4.1、停放在自有车库里的车辆不收费;

7.4.2、前期登记时,初步确认车库的使用用途,初步核实后,车主签订相关承诺书(若有停放在公共区域的情况,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车牌录入系统;   

7.4.3、实施智能化管理后,通过巡逻人员巡查及监控排查的方式确认车辆是否停入自有车库,若有违背承诺书行为(车辆进场后超过1小时还未停入车库),按照承诺书惩罚措施(24小时内每次12元)执行。

7.5 免费车

各类特殊车辆如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殡葬车、垃圾车、工程抢修车辆等可免费通行,如小区业主有婚嫁、殡葬等情况,须提前经管理方同意,期间的相关车辆免收临时停车费,春节假期免收临时停车费。


安全要求

8.1 出入口安全要求
8.1.1 公共停车区域出入口前5m 范围内应禁止停车,并设置明显的禁停标志。当出入口停止使用时,停车管理方应在停用的出入口设置相应的提示标志。
8.1.2 停车位的设置不应妨碍电力、消防、燃气、环卫等公共设施,不应妨碍消防通道、应急出口。
8.2 消防安全要求
8.2.1 社区停车区域内应该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应由专人进行定期的检查。

8.2.2 建立安全防火管理机构,明确安全防火责任人,加强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定期进行防火安全训练,所有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2.3 场内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和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保证人员及时疏散。

 


设施设备保养及其他要求
9.1 停车区域经营者应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和定期检查制度。
9.2 停车区域经营者应建立区域内设施设备的巡视维护制度,关键设施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养维护。
9.3 停车区域经营者应建立设施设备的交接班检查记录,准确记录时间、交接人、设施设备完好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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