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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紫荆家园小区第七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紫荆家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69 2022-07-29 14:59:11

紫荆家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七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单位业主可委托自然人代表参选),且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百分之六十。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为业主;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可以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推荐或者业主自荐、联名推荐,并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审查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审查时可将候选人基本情况提交相关部门联审,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规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长住小区的业主,居住小区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七)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企业工作及其上下属单位任职;

(八)无拒缴、拖延缴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地面停车泊位费或通过其他方式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地面停车泊位费的;

(九)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十)小区网络言论客观公正,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恶意攻击、诽谤现象;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街道可委派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紫荆家园小区第七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业主报名情况和名额分配方式确定候选人名单;

(2)在规定时间内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数等于8人时,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则全部进入正式候选人名单;

(3)在规定时间内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数大于8人时,本小区候选人采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与业主共同推选的方式产生,具体如下:由街道、社区及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报名参与推选,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自我介绍、问答环节后,由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与业主共同推选,按得票高低选出8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具体推选方案另行公告);

(4)在规定时间内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数不足8人的,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五、请有意参加紫荆家园小区第七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2年7月30日9时至2022年8月5日17时前到锦昌文华二期21幢党群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2年8月5日17时前交至锦昌文华二期21幢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委员会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章秋敏,联系电话:88261505

特此公告。

 

杭州市紫荆家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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