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园全体业主:
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20日,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将《物业服务合同(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向全体业主公示并意见征求,于2020年12月20日19:00,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对提交的意见、建议进行讨论,现将提交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 表决续聘杭州绿城第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物业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合同期满后,如遇新一届业委会尚未成立,本合同可延期至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并与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
物业服务费:高层住宅:4 元/月·平方米(包含物业服务费3.5元/月·平方米+公共能耗费0.5元/月·平方米);商业用房:4.5元/月·平方米(包含物业服务费4.2元/月·平方米+公共能耗费0.3元/月·平方米);会所:4.5元/月·平方米(包含物业服务费4.2元/月·平方米+公共能耗费0.3元/月·平方米);地下车位:80元/月·个。
二、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三、表决《管理规约(草案)》。
公示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1日),本次公示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将按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对上述议题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附件一:《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附件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附件三:《管理规约(草案)》
杭州市拱墅区慧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