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园全体业主:
2020年12月2日,业主委员会于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同时邀请祥符街道三方办工作人员、申慧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热心业主参与会议,就本次业主大会会议流程进行讨论,最终决定如下:
1、2020年11月17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的《关于慧园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作废;
2、将《物业服务合同(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再次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具体开始时间详见公告)。待征求意见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将根据业主提交的意见、建议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讨论定稿后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慧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