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本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中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规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业主参选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际居住累计满10个月以上;
7.未与小区公共利益有任何牵扯、利益冲突或关联交易的,如未承租共有商铺、本人及近亲属或所在单位、实际控制或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及实体未与本小区有任何经济业务往来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上属单位任职;
8.无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9.无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10.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且任期内每年在小区居住满10个月以上);
11.房屋整体出租的业主不能参加业委会报名,没有被选举权,但有投票权。
二、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风华苑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鼓励各区域业主报名业主;
2. 报名人数小于8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3. 报名人数等于8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4. 报名人数大于8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由报名的候选人与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一起内部推选(现场会议形式,候选人参会人数达到50%以上有效)产生的8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5. 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推选时其他得票高的候选人进入委员会候选人;
6. 业委会委员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以上产生办法在征求意见后开始报名。
特此公告。
杭州市风华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抄送:南苑街道办事处、康城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