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关于幸福里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幸福里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77 2018-01-31 12:46:28

幸福里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物业费调整

收费标准为:多层住宅物业费 1.10  /*平方米;高层住宅物业费 1.50  /*平方米;商铺物业费 2.80/*平方米;地下车位管理费 30.00元/月。上述收费含小区电梯电费公共区域照明、增压水泵设备运行所需耗费用)。

议题二:续聘杭州坤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票表决时间20182 3 日至20182 9 12:00止。工作日投票时间:13:00至20:30,双休日投票时间上午9:00至晚上20:30。开箱统计时间:20182 9 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 乒乓球室6幢3单元1楼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1、2、3、4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2.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3.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4.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采取下列第 1、2、3、4、5、6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  乒乓球室6幢3单元1楼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6、网络投票,以提供的业主身份信息确认 ,且有明确意愿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 秀水 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书面形式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 经理  联系电话: 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幸福里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18119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