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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星城一期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下城区万家星城一期业主大会筹备组 阅读量:1090 2017-12-08 10:12:40

一、选举工作原则

1、整个选举工作在东新街道办事处和下城区住建局的监督指导下,在万家星城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2、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

3、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主要以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必要时采取电话、音像、影像资料等形式进行补充。

4、业主委员会委员确定为5名,正式委员人数确定为7名(其中候补委员2名),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差额人数为1(87)

5、业主在参加业主大会时,以每本产权证为单位,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人中自行推荐一名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使用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该代表所做出的任何决定,视为该户业主的总人数作出的决定。

二、候选人产生的办法

1、候选人条件:

⑴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⑵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⑶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等小区相关规章制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⑷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⑸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⑹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⑺身体健康;

(8)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月以上;

(9)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中工作的;

2、候选人产生方式:

⑴通过业主自荐方式产生。

⑵所有参选候选人,由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参选候选人超过8人时,采用由筹备组组织已报名候选人参与互选投票的方式,得票多者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即:已审查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在参选候选人范围内进行投票表决,依次以得票多者确定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如因选举业委会成员未达到第一条人数要求,则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组成正式委员不少于5人且总数为单数的业主委员会组织。

三、选举工作要求

1、全体业主应配合业主大会组织者做好有关选举工作。

2、业主大会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

3、本次选举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通过方可当选。

四、附则

1、本办法所称的业主系房屋的所有权人。

2、本办法张贴于小区公告栏,并分发到户,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3、业主在规定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不提出赞同、反对、弃权意见的,视为赞同本选举办法。

4、在征求意见结束后,若有异议者多余1/2时,将重新修订本办法;少于1/2的,依照本办法的精神,进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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