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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星城一期业主大会筹备组通告 【2018】第11号

万家星城一期业主大会筹备组 阅读量:1093 2018-03-13 09:29:52

万家星城一期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大会筹备组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选举万家星城一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投票时间:

上门投票时间:2018年3 27日至2018年4312:00止;

集中投票日为:331日(周六)7:30-20:00,地点:一期南门;

固定投票点:万家星城一期物业服务中心,投票时间:9:00至20:30;

电子投票网络平台上线即可投票;

开箱统计时间:2018年43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 万家星城社区服务中心(万家星城23幢商铺11-14号)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1、2、3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2.业主在挂号信收件凭证上签名;

3.电话、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二)采取下列第1、2、3、4项形式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万家星城一期物业服务中心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邮寄挂号信(以邮寄挂号信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电话、音像、影像资料(以电话、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电话、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收到表决票的业主在规定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不提出赞同、反对及弃权意见的,视为同意已表决多数人意见。)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方法和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张表决票视为无效票的办法统计。

5.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6.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遵守《万家星城一期临时管理规约》、《万家星城一期管理规约》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其表决权与被选举权将予以限制,其投票权数不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的办法统计。

(四)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万家星城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宋经理联系电话: 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万家星城一期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8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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