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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岸花城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南岸花城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2 2024-10-24 09:20:53


南岸花城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萧山区南岸花城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且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1.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 6个月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符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20条、21条及第61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2.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情节严重的;

3.拒缴或者无故拖欠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

4.无故不参与业委会会议3次以上。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南岸花城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9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报名人数超过9人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9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2)报名人数等于9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报名人数不足9人的,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5)物业管理委员会将初步确定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请社区和街道党组织审核,最终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五、请有意参加南岸花城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10月1日9时至2024年10月7日17时前到南岸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4年10月7日17时前交至南岸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南岸花城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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