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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韵天城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兰韵天城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037 2018-12-17 19:37:09

兰韵天城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讨论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表决事项一:

物业服务企业三选一,候选物业企业按照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别为:

1、 杭州绿洲物业有限公司     ;

2、 杭州银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 浙江亿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表决事项

是否同意动用物业维修基金进行电梯大修(电梯运行至今已逾10年,部件老化现象严重,故障频出,已到了非大修难以解决问题的程度),如通过后续业主委员会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实施;

表决事项

是否同意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维修单元门厅架空层;

表决事项

是否同意小区二次供水改造(是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改造费用政府承担90%,小区自有资金承担10%

表决事项五:

业主委员会委员增补(详见小区公示)

(以上内容详见小区宣传栏)

投票时间:

1.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19年13日至2019年11212:00止。(工作日投票时间: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投票时间上午9:00至晚上20:30)。

2.开箱统计时间:2019112 14:00 。开箱唱票地点为: 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一)采取下列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物业大厅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二)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或公证机构的监督下,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2.已送达的征求(表决)意见单,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或不书面提出反对意见的,视为同意多数业主意见。。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三)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四)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颐兰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设,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1.                         杭州市西湖区兰韵天城业主委员会  
  1.                                         2018年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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