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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学林尚苑业主大会筹备组 阅读量:1069 2018-03-05 11:24:04

学林尚苑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3)遵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且承诺任期内每年在小区居住满6个月以上);

7)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8)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二、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学林尚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0人时,根据物业规模、物权份额、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等因素,按各区域总人数比例分布由筹备组组织报名人员参与互选的方式,按简单多数票原则从多到少依次产生学林尚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

(2)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时,由筹备组组织延长候选人报名时间,以产生学林尚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请有意参加学林尚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2018年3月69时至2018年3月1516时前到回澜北苑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 2018年3月1517时前交至回澜北苑社区。筹备组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联系人:姚国琴,联系电话:82733693。

地址:回澜北苑社区,回澜路37号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学林尚苑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8年3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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