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嘉苑一、二区全体业主:
明月嘉苑一、二区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根据《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并结合《明月嘉苑一、二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明月嘉苑一、二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召开了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会议,经业主委员会讨论,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表决续聘杭州彭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明月嘉苑一、二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1、物业费:高层住宅:1.05元/平方米·月,能耗费0.5元/平方米·月;经营性用房及商业用房:2.0元/平方米·月;2、服务标准:物业服务等级:《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乙级服务;3、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三年;4、地下停车位:明月嘉苑一、二区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单位为杭州市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阶段地下停车位未实行分配,小区实行了小区业主(持有安置房拆迁协议)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车辆信息后免费使用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按之前的相关政策继续执行,由产权单位支付地下停车位物业管理费。若今后小区地下停车位实行分配,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物业公司测算为依据,经过业委会批复同意后地下停车位使用人(业主)向物业公司缴纳地下停车位物业管理费,地下停车位物业管理费起始时间为车位实行分配当月开始计算。
因公示材料较多,现将相关材料集中公示在小区大公告栏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意见的形式于2021年12月28日下午16点前提交至业主委员会。本业委会将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事项。
联系人:金春明联系电话:0571-85190617
特此公告。
杭州市明月嘉苑一、二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抄送:茶亭苑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