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关于组建明月嘉苑一二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彭埠街道街道办事处 阅读量:2 2026-06-22 17:08:11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拟组建明月嘉苑一二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建主体: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彭埠街道办事处;

彭埠街道茶亭苑社区协助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二、组建名称:杭州市上城区明月嘉苑一二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三、组成人员:本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数共计7人,具体组成如下:

1.街道办事处指派的代表1人;

2.社区指派的代表1人;

3.业主代表5人。

四、业主代表的资格要求、推荐方式及期限等:详见本公告所附《关于明月嘉苑一二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的产生办法》。

公告时间:2026623日至202674日。

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并监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工作,完善业主自我管理组织和制度,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彭埠街道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23日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