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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蓝水岸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多蓝水岸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54 2024-06-09 13:21:30


多蓝水岸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多蓝水岸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附《多蓝水岸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议题二:表决《多蓝水岸小区管理规约(草案)》附《多蓝水岸小区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三:表决优化小区地面停车现状,是否同意小区地面限停机动车总数不超过346辆。

说明:具体地面车位的管理根据小区《管理规约》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投票时间:

1.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614日至2024年624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615日至2024年618日,2024年622日至2024年624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其中2024年624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4.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62414:00,开箱唱票点:小区南门蓝波苑1幢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二)采取下列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小区南门蓝波苑1幢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口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上一年度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的业主,有表决权但没有被选举权。

4.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大会临时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表决情况由多蓝水岸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多蓝水岸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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