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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月嘉苑三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明月嘉苑三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29 2021-10-31 09:03:27

明月嘉苑三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续聘杭州彭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明月嘉苑三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1、物业费:高层住宅:1.05元/平方米·月,能耗费0.5元/平方米·月;经营性用房及商业用房:2.0元/平方米·月;2、服务标准:物业服务等级:《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乙级服务;3、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三年;4、地下停车位:明月嘉苑三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单位为杭州市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阶段地下停车位未实行分配,小区实行了小区业主(持有安置房拆迁协议)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车辆信息后免费使用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按之前的相关政策继续执行,由产权单位支付地下停车位物业管理费。若今后小区地下停车位实行分配,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物业公司测算为依据,经过业委会批复同意后地下停车位使用人(业主)向物业公司缴纳地下停车位物业管理费,地下停车位物业管理费起始时间为车位实行分配当月开始计算。

(以上议题详见小区公示栏)

投票时间:

1.电话、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15日至2021年1121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1年1116日至2021年1121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4.开箱统计时间:2021年1121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明月桥社区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明月桥社区一楼大厅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4.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明月桥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杭州市明月嘉苑三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1年1030

抄送:明月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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