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筑壹号二期全体业主:
依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办法》《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等相关法规公告内容要求,筹备组成员被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在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并依照原筑壹号二期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进行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增补,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原业主代表方丽彬、卢 俊、李青华、金 潮、胡丽苗、 程灵光于2017年12月25日,辞去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报名业委会候选人,故终止以上6人在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工作,其他8位代表不变。
2、由王 靖、杨小鸟自愿报名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工作职责;
3、增补成员名单:
特此公告,(2017年12月29—2018年1月4日)。
杭州市原筑壹号二期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