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嘉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长青嘉苑小区第三届业主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监督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原则上由社区代表1名、业主2名组成。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等额选举,即3选3。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票数相等,以得票面积多少排序)当选第三届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
三、表决时间
选举长青嘉苑小区第三届业主监督委员会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长青嘉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抄送:孔家埭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