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花园全体业主:
根据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将对小区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事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经业主委员会草拟,现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予以公示。
为能更广泛的听取业主意见,业主委员会还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告知不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 2017 年10月11日。
公示地点:住宅西门公告栏、北门公告栏栏、公寓2号楼公告栏。
合同公示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将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希望全体业主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赖地球,联系电话:13806654082。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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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宁波国家高新区华城花园业主委员会
2017 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