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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公示

业委会 阅读量:544 2017-10-09 13:21:36

华城花园业主:

根据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将对小区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事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经业主委员会草拟,现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予以公示。

为能更广泛的听取业主意见,业主委员会还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告知不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公示时间:2017109日至 2017 1011日。

公示地点:住宅西门公告栏、北门公告栏栏、公寓2号楼公告栏

合同公示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将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希望全体业主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赖地球,联系电话:13806654082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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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宁波国家高新区华城花园业主委员会

                                              2017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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