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凤凰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于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11日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进行了意见征求,至2017年11月11日下午17点,有业主反映1条意见,现回复如下:
《管理规约(草案)》第三章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建议明确,就仅仅收取物业费。
杭州市上城区凤凰苑第六届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