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苑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符合年满18周岁以上);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3)遵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且任期内每年在小区居住满6个月以上);
(7)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8)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二、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凤凰苑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7人(原则上凤凰南苑高层4人,凤凰北苑、南苑多层各1人和秋涛南苑多层1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若报名人数超过7人时,由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组织报名人参与互选投票的方式,按得票多少依次产生凤凰苑小区第六届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
(2)如报名人数不足7人则延长报名时间;如规定区域报名人数不足的,延长报名一次(7天),如仍然不足则由其他区域已经报名的业主代替不足的名额,以产生凤凰苑小区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请有意参加凤凰苑小区第六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物业服务费缴费凭证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11日16时前到凤凰社区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 2017年11月11日17时前交至凤凰社区办公室。筹备组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联系人:吴毅飞 联系电话:0571-86065748。
地 址: 凤凰社区(凤凰南苑一幢二楼)。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凤凰苑第六届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