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业主委员会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议题一:表决续聘浙江野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附《杭州市现代名苑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1、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0时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止;
2、服务标准:《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乙级服务。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住宅:1.6元/月·平方米(不含公共能耗费);公共能耗按前合同约定不变。
商业:3.3元/月·平方米;能耗费按建筑面积0.5元/平方米/月:
议题二:表决建设庭院式凉亭
说明:拟在8幢1单元南拆除保安岗亭,建设一个庭院式凉亭。等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业委会经过实地勘测后进行公示具体方案。
议题三:表决更新小区监控设备
说明:小区监控设备陈旧老化,故障多,存在安全隐患,拟进行设备更新。具体方案待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进行公示。
议题二、议题三费用由小区经营性收益支出。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现将相关材料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7点前提交至业主委员会(物业前台)。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前事项。
杭州市拱墅区现代名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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