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盛泰名都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确定以下5人作为盛泰名都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现将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四)制定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本公告期七天,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17年7月 25 日17时前提交至大北社区办公室。
特此公告。
白杨街道大北社区居委会(盖章)
2017年7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