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盛泰名都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内容的公告
会议时间:2017年7月22日9:00-10:00
会议地点:大北社区二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席莉丽、倪亦华、刘光宗、杨永军、胡向明
会议内容:本次会议在席莉丽的主持下,大家就盛泰名都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了探讨。经各方积极发言,最终确定将《盛泰名都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 30 周岁以上, 65 周岁以下;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 6月以上。”修改为“业主委员会委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 18 周岁以上,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 6月以上。”
本公告期七天,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17年7月 28 日17时前提交至大北社区办公室。
特此公告。
盛泰名都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