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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通中心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钱塘区财通中心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45 2026-08-25 15:18:48


财通中心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杭州市钱塘区财通中心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表决续聘杭州晶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财通中心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续聘说明:

收费标准

物业类型

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

商业用房

2.8元/月·平方米

商务办公

3.9元/月·平方米

地下一层商业用房

2.8元/月·平方米

车位服务费

车位

80元/月·个

公共能耗预收标准,该能耗费用预收后按建筑面积据实向业主分摊

商务办公

1.0元/月·平方米

商业用房

0.5元/月·平方米

地下一层商业用房

0.5元/月·平方米

合同期限:三年;服务标准等其他详见附件《财通中心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投票时间:

1.网络、电话投票时间:2026年9月10日00:00至2026年9月18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8日12:00止(9月17日14:00至20:30,9月18日9:00至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6年9月18日14:00,开箱唱票点:一楼大堂。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形式和表决票发放、回收采用以下方法:

1.电子表决方式:

应当通过邻里在线平台进行投票表决;

2. 纸质表决方式及表决票发放和回收:

2.1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固定发放点,由业主自行到发放点领取;不方便自行领取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方式,固定投票点:一楼大堂;

2.2纸质表决与电子表决方式同时运用情况下,在领取和送达纸质票时,应核对电子投票情况,已通过电子方式表决的,不再发放纸质票;

2.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不方便将表决票投入票箱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回收;

使用纸质表决票表决的,表决票和表决票存根应当纳入档案管理;

3.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电

话录音)、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二)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设置“同意、反对、弃权、随多数”意见项。“随多数”意见只能计入“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中人数最多的一项,若三项意见中人数相同时则计入相同项中面积最多的一项;

4.纸质票需本人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但该张表决票计入参与表决数;

5.单张表决票中涉及2个(含)以上表决事项的,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纸质票在投票前,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修改处未签名的,视为无效票;

6.本次业主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议题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计入参与表决的人数与专有部分面积,按照投票系统中领取的电子票和送达的纸质票进行统计,但同一人、同一专有部分面积只作一次统计;同一个专有部分的业主在一次业主大会表决中通过电子票、纸质票等形式多次投票的按照以下方式确认:

1. 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意见为准计入1票;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无法确认最终日期的,则现场致电业主确认最终有效意见;

2.现场、电话出现重复票:两个都有明确表达意愿的,以现场投票为准;

3.如现场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有电话录音的以电话录音为准;

4.如用邻里在线平台网络投票的业主,在线下也进行投票的,产生的重复票按现场投票>电话录音投票>邻里在线平台网络投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银沙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请出示购房合同复印件)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钱塘区财通中心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

抄送:下沙街道、银沙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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