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业委会):杭州市拱墅区信步闲庭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裘子春
联系电话:17364580603
通讯地址:信步闲庭小区3幢202室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德信盛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义兵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588号德信集团
联系方式:0571-85860228
根据《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业主大会同意,委托乙方对信步闲庭提供物业服务事
宜,订立本合同。
乙方依照本合同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享受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并承担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交纳物业费
用等义务。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信步闲庭
2、物业类型:住宅。
3、坐落位置: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小河路(街、巷、弄)697号。
4、物业辖区四至:东至:小河;南至:文岚街西至:后横港街;北至:花园岗街。物业总建筑面积70258m²;住宅建筑面积45490.21m²,363户;物业经营用房275.96
m²;物业管理建筑面积210m²;商铺面积9486m²。居住总户数;401户,
5、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地点:信步闲庭3幢202.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
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道路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
水管道的疏通,并做好垃圾分类管理。
4、业主共有的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9、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及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产生的
公共收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第五条单个业主物业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乙方是否接受委托,以及服务内容和费用等相关事项由委托方和乙方另行协商后确
定。
第三章物业服务期限
第六条1、本项目采用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业主大会或乙方不再续约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60日前,向对方提出不再续约的意见。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信步闲庭业主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另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2、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3、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草案。
4、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时选聘、续聘或改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代表业主签订、
变更或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5、审定乙方的物业服务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决定专项维修基金使用、
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6、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协调业主和
乙方的关系,督促业主履行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
7、协助乙方催交物业服务费和相关费用。
8、监督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9、在合同期内,按政策相关规定无偿提供物业办公用房,用于满足乙方日常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办公需求,但不包含乙方总公司或分子公司职能部门等办公场所,不提供
员工宿舍。
10、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涉及本物业
管理区域有关业主共同权益的除外。
11、不得擅自改变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
确因实际需要而需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应符合相关程序后实施。
12、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等同于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
追究的权利。
13、甲方根据小区相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不当行为等,以告知、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
非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的行为,
拒不改正的,乙方可以根据小区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采取应急措施。
14、在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
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
15、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等规定甲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
16、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拒不改正的,乙方可以根据小区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采取应急措施。
17、在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
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
18、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等规定甲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
1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和业主、物业使用人
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内容,开展各项工作,对小区物业进行日常管理。设立专门服务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相应专业的物业服务人员按相关规定
及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人员配置表见附件二)。
3、编制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4、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特约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对于拖欠6个月物业服务费以上的,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以通过将欠缴费用的业主房号在物业管理区域
内予以公布等方式进行催缴。
5、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
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甲方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6、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
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7、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有权采取劝阻、制止、报告甲
方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处理。
8、以《业主手册》或其他方式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提示物业使用的有关事项,当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时,物业与其签订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
行为,并负责监督。
9、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给单个业主专用的绿地、露台及其他单个业
主享有专用权的部位,告知该等业主、物业使用人有关保养、维护、清洁事宜。
10、建立和妥善保管本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11、乙方可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空调、监控、消防等特种设施设备维保及绿化养护等其他专业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
务承包给个人。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并至甲方备案。
12、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如未被甲方续聘或本合同提前解除的,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与甲方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移交手续须经甲方确认,移交期间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终止前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移交新物业服务企业之前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尽职尽责地履行物业服务义务,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
给小区造成的损失。
14、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自负盈亏,乙方按照物业服务岗位要求提供专业
人员,秩序维护50周岁以下,门岗40周岁以内、客服40周岁以下(前台接待、管家)、
工程50周岁以下(工程维护)、环境55周岁以下(保洁、绿化);按照约定物业服务标准及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与考核。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但必
须经甲方认可。
15、乙方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或者通知协调主管单位及时整改,但如在
保修期范围内的,则应通知建设单位整改。
16、业主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有权要求其承担乙方实现相应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17、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管理规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规劝、制止,规劝、制止未果的,可向业主委员会报告,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向物业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1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免收或打折收取物业费等,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违反本合同约
定的,甲方有权提请业主大会会议解除本物业服务合同。
19、乙方必须按照服务方案的规定足额配置物管人员,乙方承诺配备的人员数量为不少于19人(具体人员配置见附件二),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果
抽查时发现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除乙方因员工离职处于招聘过程
中并至业主委员会备案外),乙方应按缺少人数每人每天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物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违约金。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
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
20、对于甲方提出的更换员工要求,乙方须在30日内更换该员工,并按服务方案
的要求及时配齐该岗位工作人员。
项目经理和客服主管的调离,须征得甲方同意,如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擅自变动的,
将扣除不低于15%的履约保证金。
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保洁、工程部等主管的任免,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和建
议,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乙方项目的工作。
21、若委托乙方对物业经营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经营与管理的,每6个月公布一次业主共有的物业经营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
营性收支账目。
22、每年提供不低于12次的园区文化活动。
23、每季度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及能耗费的收支情况,能耗费的公示包括但不限于收支情况、结余、分摊方式及每户分摊金额。分摊方式为:按产权
面积占比分摊。24、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
服务内容及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拥有或使用物业的
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 住宅物业服务费:2.35元/平方米·月
能耗费0.5元/平方米·月预收,按时分摊,按合同约定定期公示。
(2)商铺物业服务费:3.23元/平方米·月
(3)地下车位管理费:50元/个/月;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费用由委
托人支付,服务收费标准由乙方制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同时须在业主委员会备
案。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其中垃圾清运费仅指日常生活垃圾):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管理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
9、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0、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1、园区文化活动费用。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内,如当地物价指数上升幅度较大,乙方需提高物业服务费的
收费标准时,须经甲乙双方协商,经业主大会会议决议。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费采用每半年预缴一次,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应在约定交费的
时间内按时交费。
第十四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向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提供水费、电费
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应在约
定交费的时间内按时交费。逾期缴费的应支付相应的滞纳金,乙方可采取中断服务等措
施。
第十五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从
其约定,业主负连带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
方。
第六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六条业主共有的临时停车位的经营管理,使用人应按照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
停车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交纳停车管理费。
第十七条电梯广告收入、公共停车费收入、场地租赁收入等除公共管理用房以外的利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经营收益,按全体业主可得80%,乙方可得20%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给乙方的20%包括乙方因多种经营管理而产生的管理成本、能耗
费、维修费、税费等,每季年度对经营性收益进行公示。
所有的公共经营收入必须进入甲方账户,由甲方按时与乙方结算,所有需签订第三
方协议的事项乙方不得私自签订,违者扣除保证金的15%/次,且所有收益归属甲方。
第十八条对于已经移交的物业管理用房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其他财产、设施,乙方从有利于全体业主利益考虑,可以决定该等财产、设施之使用、经营
和管理等事项,但乙方在该决定前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九条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车辆管理包括对车辆行驶、停放秩序、车辆安全
的管理,并不承担对车辆内物品的保管义务。
第二十条乙方不提供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访客代为泊车的服务,如业主、物业
使用人、访客有需要的,需与乙方员工另行协商。
第七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由乙方制定,同时听取业主委员会意见并报业主委员会备案。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配合。
第二十二条乙方可采取劝告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物
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报修,做好相应的投诉、报修登记及后续工
作的跟进、反馈。
第二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甲方的同意;业主、物业使用人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
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甲方、乙方和相关业主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
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与乙方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涉及的相关费用等事项进
行约定,乙方事先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六条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有关办公用品、家具、空调等设施设备、开办物资产权、增添设施设备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乙方进驻后除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其移交
给业主委员会。
乙方应当将下列资料提前向甲方进行移交与验收,乙方若需使用,应向甲方申请或
出具借阅函,包括并不限于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
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等。
第八章物业维修经费
第二十七条
1、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和续筹均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单项单批次金额低于1000元以下的维修(该维修不包括业主室内维修、业主室内毗邻部位维修、有具体责任人的维修),由
乙方承担;单项单批次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第九章物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乙方收到聘用通知书后7天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8万元的物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该物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物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足。甲方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
15日内应将该人民币8万元的物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
第十章计分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十九条物业服务质量考评采取“业主测评满意度与即时监督整改考核”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甲方将制定《业主测评满意度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三)》,年度考核前,
业主委员会应当通过网络、电话、公告、现场值守等方式,充分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
(二)年终测评(测评人数不低于小区总人数的67%)
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初,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包括并不限于可通过网络、电话录音、公告、现场值守等方式,充分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进行年终测评,或通过邀请第三
方评估监理机构进行年度考核测评,并同时邀请街道或社区代表列席监督指导。
(三)处罚:第二年、第三年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或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对物业服务满意度调研,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达70(含)-80分(不含),扣除物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20%;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达65(含)-70分(不含),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企业服务不达标,业主委员会有权向业主大会会议提议提前解除合同,并扣除物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50%;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低于65分(不含)以下的,业主委员会可直接发布不合格公告,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并扣除全部物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该项权利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年度测评满意度在
90分(含90分)以上的进行适当奖励;
上述测评听取物业服务中心的工作汇报,并结合平时的工作观察对物业服务中心执
行《物业服务标准》及有关管理工作进行测评。
同时,甲方采用《信步闲庭物业管理服务基本标准检查评分表》(详见附件四)。
以上所述中扣除的保证金须用于项目物业服务品质提升方案,奖励须直接用于奖励
乙方在本小区项目的服务人员。
第三十条乙方不得将物业服务整体转包给其它公司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
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
损害的,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因业主、非主业使用人原因或其他第三方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物业使用人支付,并按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对于欠费不交纳的乙方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业主对承租人或物业使用人迟延交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如果业主或使用人不缴纳物业费,业主
委员会可协助乙方进行催缴。
第三十四条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
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责任:
1、因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所导致的损害。
2、因抢险救灾所导致的损害之事,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抗洪、抗台、暴风雪等救
灾所导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
等事由所导致的损害,而乙方对此不存在故意或过失的。
4、因业主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合同、《业主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服务规定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5、业主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导致的损害,而乙
方对此不存在故意或过失的。
6、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瑕疵造成损失的。
7、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且事先已经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8、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如若因乙方不作为造成连续发生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的不在此列。
9、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或
业主、物业使用人未采纳所导致的损害(除乙方未尽到告知义务或未履行合同义务以
外)。
10、因本物业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而乙方
对此不存在故意或过失的。
1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
的服务所导致的任何损害(如代为泊车等)。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车辆毁损、灭失,财物被盗等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件的,由责任方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该损失是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规定及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
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
甲方有权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依法解除本合同。
3、甲、乙方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满七天合同终止,
并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3款约定完成物业交接手续。
4、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满七天合同终止,提出终止合同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同时双方应按合同约定
完成物业交接手续。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非业主使用人违反相关规定,有
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以书面形式所作出的承诺和本合同的附
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
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壹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报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
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代表人签字且乙方缴纳全额物业服务质量
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附件:
附件一、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附件二、物业服务人员配置表
附件三、业主测评满意度物业服务考核办法
附件四、物业管理服务基本标准检查评分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事项 | 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
物业服务中心设置 | 小区内设置物业服务中心,配置较先进完备的办公设施设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
人员 要求 | (1)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持有物业行业相关证书,如《全国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 |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其他岗位人员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 | |
(3)专职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如电工证、消控证等,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 |
(4)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作出正确反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 |
服务 时间 | 每日8:30-18:30,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接待,18:30以后,服务电话转接消监控值班室 |
日常 管理 与服务 | (1)服务规范应符合杭州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
(2)公开报修电话,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二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 |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 |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末注意事项。根据装修进度情况每2天不少于1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 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 |
(5)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 |
(6)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物业维修资金。 | |
(7)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 |
(8)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不低于 小区住户50%的业主或使用人沟通,进行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 |
(10)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 |
(11)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 |
(12)对违反小区《管理规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 |
室内 公共 区域 卫生 | (1)地面:每日清扫、拖洗一次;大堂、门厅花岗石、大理石每半年保养一次。。 |
(1)扶手、开关盒、表箱盖、单元门、信报箱:扶手、信报箱 2M以下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每日擦抹一次,2M以上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每周清洁一次。 | |
(2)栏杆:每周檫抹不低于2次。 | |
(3)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一次。 | |
(4)进户门:每天擦摸一次。 | |
(5)楼道玻璃:每季清洁一次。 | |
(6)天台、屋顶:每月清洁一次。 | |
(7)电梯轿厢:每日擦拭、清扫一次。 | |
室外 公共 区域 卫生 | (1)垃圾收集:业主户内分类后自行投放至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 |
(2)道路地面、绿地、明沟: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一次,无明显暴露垃圾;明沟每周清扫一次。 | |
(3)宣传栏、小品等:每半月清洁一次,高杆路灯2M以上部分每月清洁一次。 | |
(4)垃圾箱(房):垃圾房每天冲洗一次,垃圾桶内胆夏天每天 清洁一次,冬天隔天冲洗一次。 | |
(5)消毒灭害:每季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6、7、 8月每月喷洒一次),每半年灭鼠三次。 | |
门岗 | (1)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次入口定时开放,并有交接班记录、登记记录。 |
(2)封闭管理小区,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有序、道路畅通。 | |
(3)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
巡逻岗 | (1)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至少巡查一次 |
(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业委会和相关部门,协助采取有关措施。 | |
技防设施 和救助(监 控岗) | (1)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具备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门锁智能卡等技防设施设备的,应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 (2)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秩序维护员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中心应接受用户救助的要求,解答用户的询问。 (3)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 |
车辆 管理 | (1)地面、墙面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 |
(2)引导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备有必需的消防器械,车库(棚)场地整洁,有照明,无渗漏,无明显积水,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 |
公共 绿化 养护 | (1)草坪修剪: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8cm。 |
(2)草坪清杂草:每年普除杂草7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6%。 | |
(3)草坪灌、排水: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 | |
(4)草坪病虫害防治: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二遍以上。 | |
(5)树木修剪:乔、灌木按规范修剪每年4遍以上;篱、球每年修剪5次以上;地被、攀援植物每年修剪、整理不少于3次。 | |
(6)中耕除草、松土: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 | |
(7)施肥: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 | |
(8)病虫害防治:防治结合、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5%。 | |
(9)扶正加固:发生倒伏及时扶正、加固。 | |
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地被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 | |
一年中有三次以上花卉布置,三季有花。 |
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 | |
缺枝倒伏不超过五处。 | |
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 | |
公共 设备 设施 保养 | (1)门窗:每天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
(2)楼内墙面、顶面、地面: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面砖、地砖平整,无大面积起壳、缺损现象。发现损坏,属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计划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组织实施。 | |
(3)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 |
(4)雨、污水管道: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通一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一次,并视检查情况及进清掏。 | |
(5)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清掏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 |
(6)围墙:每月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属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计划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组织实施。 | |
(7)道路、场地等:每周二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 发现损坏,属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计划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组织实施。 | |
(8)安全标志等: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 |
每日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巡查一次,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 | |
每日巡查一次,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 |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半月检查一次,保证标识清晰完整,设施正常运行。 |
房屋结构维护与管 理 | 每年二次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属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计划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决 定,组织实施。 |
供水 系统 维护 与管理 | (1)每周对供水设备检查三次以上,每季对水泵润滑点加油,每季一次对泵房、管道等进行除锈、油漆,每年保养一次水泵,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 |
(2)每年定期二次清洗水箱、蓄水池,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 |
(3)高层房屋每年二次对减压阀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 | |
(4)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 | |
排水 系统 维护 与管理 | (1)每周二次检查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每季1次润滑加油。 |
(2)每年二次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 | |
(3)控制柜电气性能完好,运作正常。 | |
(4)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周边基本无异味和明显噪声,过滤格栅无堵塞,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 |
(5)每年清洗暴气机空气滤网二次,如有破损立即更换。 | |
电梯 日常 维护 与管理 | (1)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
(2)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 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 |
(3)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五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 |
(4)电梯门无安全关闭装置、无自动称重感应装置或无紧急呼叫装置须设专人驾驶的,或由业主大会要求专人驾驶的,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脱岗,保障安全运行。 | |
弱电系统维护与管 理 | 楼宇对讲系统(可视):每周检查与保养一次,保证其24小时正常运行,对讲主机选呼功能正常,且选呼后的对讲(可视)功能正常,语音(图像)清晰,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闭门器自动闭门功能正常。 |
周界报警:24小时设防并正常运行,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该系统的警戒线封闭、无盲区和死角,保证中心控制室能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报警信号。 | |
(3)监视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摄录图像清晰,录像功能正常。 | |
(4)电子巡更:根据需要设定巡更路线、时间,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 |
消防系统 维护与管 理 | (1)消防泵每个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 |
(2)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 |
(3)每月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 | |
(4)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及时更新或充压。 | |
(5)每年一次消防系统检测,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 |
(6)每年不低于2次消防演习。 | |
其他 | 编制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
附件二:物业服务人员配置表
物业服务人员配置表
职 | 配备人数 | |
经理办 | 项目经理 | 1 |
客服部 | 物业管家 | 2 |
秩序维护部 | 队长 | 1 |
班长 | 1 | |
秩序维护员 | 4 | |
监控岗 | 2 | |
工程维修部 | 工程维修 | 1 |
环境保洁部 | 环境主管 | 1 |
保洁人员 | 5 | |
绿化工 | 1 | |
合计 | 19 |
项目经理和客服主管,在第一年内不得擅自更换。如果因员工离职原因的确需要更换,需报备业委会,并征得业委会需同意,同时做好工作交接。
附件三:关于业主测评满意度物业服务考核办法
关于业主测评满意度物业服务考核办法
为了建立监督激励机制,落实《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提高物业服务水
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和奖罚对象
德信盛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信步闲庭物业服务中心
二、考核和奖罚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注重实绩,合理量化;
(三)分层测评,加权计分;
(四)奖罚分明,收益挂钩;
三、具体考核和计分方法如下:
(一)年终测评(测评人数不低于小区总人数的67%以上)
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初,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包括并不限于可通过网络、电话录音、公告、现场值守等方式,充分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进行年终测评,或通过邀请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进行年度考核测评,并同时邀请街道或社区代表列席监督指导,听取物业服务中心的工作汇报,通过实地勘查和查询有关工作记录,然后结合平时的工作观察对物业服务中心执行《物业服务标准》及有关管理工作进行测评,测评满意度调查表如
下。
对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等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通过实地勘查和查询有关工作记录,考核执行落实《信步闲庭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以下简称《物业服务标准》)情况,然后由业主
进行分项打分。年度考核打分表如下:
项目 | 管理 运作 | 房屋管 理和维 修 | 安全防范 | 环境 卫生 管理 | 园林 绿化 管理 | 公用设施设备及场地管理 | 非机动车 管理 | 机动车辆 管理 | 配合业主 委员会工 作 | 合计 |
计分 标准 | 14 | 17 | 17 | 16 | 10 | 16 | 10 | 10 | 10 |
得分 |
年度考核计分标准为:
为了比较客观地反映物业服务情况,在计算总得分时,去掉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在充分征求全体业主意见测评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组织进行统计,然后计算出
平均得分。
四、奖罚办法
处罚:
第二年、第三年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或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对物业服务满意度调研,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达70(含)-80分(不含),扣除物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20%;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达65(含)-70分(不含),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企业服务不达标,业主委员会有权向业主大会会议提议提前解除合同,并扣除物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50%;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低于65分(不含)以下的,业主委员会可直接发布不合格公告,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并扣除全部物业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该项权利
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议。
年度测评满意度在80分-90分(不含)之间的不奖不罚;
奖励:测评满意度在90分及以上的,将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细则由业主委员
会另行制定。
附件四:物业管理服务基本标准检查评分表
(此评分表在日常物业服务过程中,临时发现或抽查扣分在要求时间内未整改完
成的,每扣1分,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 | 规定 分值 | 考评 得分 | 评分细则 |
管理运 | 1 | 物业服务中心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 理。 | 1 | 每发现一项不符 合扣1分。 | |
2 |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签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 1 | 符合1分,不符 合0分。 |
作 (6) | 3 | 有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 1 | 符合1分,不符 合0分。 | |
4 | 物业服务企业内部建有考核奖惩机制,工作人员佩有明显标志,具有明确的岗位分工。 | 1 | 每发现一处不符 合扣1分。 | ||
5 | 小区下列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管理期间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维修档案资料;装修管理档案资料;业主档案资料;管理期间的有关财务帐册;各种日常管理工作记录。 | 1 | 每发现一处不符 合扣1分。 | ||
6 |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按照有关法规执行。特约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公开。 | 1 | 第一项不符合扣 1分,第二项不 符合扣1分。 | ||
房屋管理和维修 | 1 | 房屋装修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现象。 | 2 | 符合2分,每发 现一处不符合扣 1分。 | |
2 | 小区内基本无新增违章建筑(根据业主管理规约规定按时上报除外),遗留问 题有切实可行方案,逐步处理。 | 8 | 每发现一处不符 合扣1分。 | ||
3 | 房屋零修、急修实行定人定点值班制度,值班电话向小区全体业主公布,24 小时受理住户报修。 | 3 | 每发现一处不符 合扣1分。 | ||
4 | 值班人员接到住户报修后,告诉住户较明确的前来维修时限。有具体的维修记 录。维修完成后,有住户的签名回复。 | 2 | 每发现一处不符 合扣1分。 | ||
5 | 房屋零修、急修项目时限按规定执行。 | 2 | 每发现一处不符 合扣1分 | ||
1 | 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配有24小时的治安管理人员和值班电话。 | 3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2 | 小区内公共秩序良好。发生刑事案件、火警事故、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小区治安管理人员及时保护现场,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无借故推诿和拖沓现象。 | 3 | 符合3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 |
三安全防范 | 3 | 治安管理人员着装整齐,熟悉小区情 况,文明值勤、不徇私舞弊。 | 3 | 符合3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 | |
4 | 治安管理人员执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有书面的交接班记录,交班治安管理人 员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向接班治安管理人员交代清楚 | 3 | 符合3分,基本 符合1分,不符 合0分。 | ||
5 | 对进出小区的机动车进行登记,对携带大宗物品外出的实行登记制度 | 2 | 符合2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 ||
6 | 小区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实行分区域停放。 | 5 | 符合5分,基本符合3分,不符合0分。 | ||
7 | 小区内建立消防责任制,工作人员掌握 基本消防技能。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放 置合理、定期检修,随时可以启用。 | 2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四、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16) | 1 | 生活垃圾户内分类和装潢垃圾实行袋装化,统一堆放到指定地点。 | 2 | 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 | |
2 | 垃圾房每周冲洗二次,垃圾桶内胆夏天每周清洁二次,冬天每周冲洗一次。外表清洁、无污渍,无满溢,无异味。 | 4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3 | 小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每天保洁,基本不见积土、不见杂物。 | 3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4 | 公共楼梯、走廊通道每天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拭一次,楼梯间玻璃每季清洁一次。 | 3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5 | 公共楼梯、走廊通道上无乱堆放杂物,小区内无乱张贴, | 2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6 | 小区内无乱倒污水、乱抛堆放垃圾杂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现象 | 2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五园林绿化管理 | 1 | 每年普除杂草四遍以上、普修三遍以上、切边整理一次以上,适时做好除虫修剪整枝工作。 | 4 | 符合4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 | |
2 | 树木、草坪的成活率高,基本无黄士裸露。 | 3 | 符合3分,基本符合1.5分,不符合0分。 | ||
3 | 小区绿地基本保持清洁,无废弃垃圾物。 | 3 | 符合3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 | ||
4 | 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树木无砍伐、破坏等。 | 6 | 符合6分,基本符合3分,不符合0分。 |
六、 公用 设施 设备 及场 地管 理 (14) | 1 | 小区内栋号有明显标志,小区入口处和主要路口、公共场所有引路标识图。 | 1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2 | 小区内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洁。客井盖完好,无丢失。 | 2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3 | 停车场、棚、房及其它公共场地、建筑小品、雕塑等完好。 | 4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4 | 供排水管网、通气管保持畅通、无堵塞。 | 3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5 | 电梯、高低配、空调机等各种特种设备 由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过特种培训的管理人员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维修,急修抢修随叫随到。 | 4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七、 小区 非机 动车 管理 措施 | 1 | 管理目标; 确保小区内非机动车停放有序、安全,不影响小区交通和环境,减少安全隐患,提升小区整体形象。 | 2 | 每处不符合扣 0.5分。 | |
2 | 管理措施; a.规划停放区域:对小区进行实地勘察,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和消防安全的地方合理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可以在单元门口附近、小区道路边缘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标识牌,引导居民规范停放。停放区域应保证有足够的空间,能够容纳小区内的非机动车数量的停车库且配备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停放安全及应对火灾突发处置。 b. 宣传教育:通过小区公告栏、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向居民宣传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的重要性和好处,提高居民的自觉性。定期开展非机动车安全知识讲座,提醒居民注意充电安全、防盗等问题。 c. 加强监管:安排保安人员加强对小区内非机动车停放情况的巡逻,及时发现和纠正乱停乱放行为。对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可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居民尽快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区域。如多次违规,可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如限制车辆进入小区等。 d. 充电管理:安装智能充电桩,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服务。同时,加强对充电桩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宣传安全充电知识,提醒居民不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 4 | 每处不符合扣 0.5分。 | ||
3 |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完成小区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规划和标识牌制作,准备宣传资料,制定宣传计划。对保安人员进行非机动车管理培训。第二阶段(宣传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对管理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第三阶段(实施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3]按照管理方案,加强对非机动车停放的监管和充电管理。定期对管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第四阶段(巩固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4] 持续加强管理,巩固管理成果。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 2 | 每处不符合扣 0.5分。 | ||
4 | 注意事项; 1. 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实际需求,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2. 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争取居民的支持和配合。 3. 定期对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充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如遇到特殊情况(如突发事件、恶劣天气等),应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确保小区安全。 | 2 | 每处不符合扣 0.5分。 | ||
八、 小区 机动车 管理 | 1 | 管理目标; 确保小区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安全,交通顺畅,为业主提供便捷、高效的停车服务,同时保障停车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 2 | 每处不符合扣 0.5分。 | |
2 | 二、管理措施; a对地下停车场进行详细的车位划分,明确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的区域及数量。固定车位租赁优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长期停车需求,通过抽签、先到先得等方式进行分配,并签订车位租赁协议。 b为每个车位进行编号,制作清晰的车位标识和导向标志,方便车主寻找车位。 | 2 | 每处不符合扣 0.5分。 | ||
3 | 停车秩序管理; a规定车辆行驶方向和速度,在停车场内设置明显的限速标志(如限速5 公里/小时)和行驶导向箭头,确保车辆有序行驶,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b要求车主按指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跨车位、压线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及他人固定车位。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及时通知车主挪车。 c建立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定时对停车场进行巡查,发现停车秩序问题及时处理;在高峰时段(如上下班时间)加强巡查力度,确保交通顺畅。 | 4 | 每处不符合扣 0.5分。 | ||
4 | 安全管理; a安装全方位的监控摄像头,覆盖停车场各个角落,确保无监控盲区,监控室安排专人24 小时值守,实时监控停车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b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在明显位置设置消防标识和疏散指示标志。 c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车辆碰撞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 2 | 每处不符合扣 0.5分。 | ||
九、 配合 社区业 主委员 会工 作 (10) | 1 | 配合社区 | 2 | 每次不符合扣 0.5分。 | |
2 | 配合业主委员会 | 8 | 每次不符合扣1 分。 | ||
合计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