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大吴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二选一:1、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盛全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投票表决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2日12:00止,开箱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14:00)。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采取下列第 1、2、3、4、5、6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 业委会办公室(物业办公入口处)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6、网络投票,以提供的业主身份信息确认 。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开箱唱票地点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物业办公入口处)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四)业主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上城区清波门街道清波门社区履行监督职责, 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设,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赵雪芳,陈荣海,毛波,陈萍。 联系电话,13905814177,13805720318,13868101889,18768223529
特此公告!
中大吴庄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抄送:上城区清波门街道清波门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