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丽都小区全体业主:
业委会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新风丽都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决定近期召开业主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续聘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表决《杭州市上城区新风丽都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1.合同期限:五年;2.物业费:高层住宅1.05 元/㎡·月(不含能耗费)、高层住宅公共能耗费0.50元/㎡·月、经营性用房及商业用房2.0元/㎡·月(含能耗费);3.新风丽都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单位为杭州市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阶段地下停车位未实行分配,小区实行了小区业主(持有安置房拆迁协议)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车辆信息后免费使用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按之前的相关政策继续执行。
(以上议题详见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业主委员会将接受业主的咨询,并接收书面意见。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1年7月21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业主委员会。本次公示结束,若无业主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的,业主委员会将按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对上述议题进行表决。
书面递交地址:10幢2单元2楼业委会办公室
9:00-11:30(本次业主大会征求意见期间)
特此通知。
杭州市上城区新风丽都业主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