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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滨花园碧景湾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的公告

江滨花园碧景湾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5 2024-05-17 16:32:43

根据《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江滨花园碧景湾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本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规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七)未与小区公共利益有任何牵扯、利益冲突或关联交易的,如未承租共有商铺、本人及近亲属或所在单位、实际控制或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及实体未与本小区有任何经济业务往来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上属单位任职;

(八)无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版)第六十一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九)无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十)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十一)房屋整体出租的业主不能参加业主委员会报名,没有被选举权,但有投票权;

(十二)缴清2024年前所有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候选人名额:

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由7名委员、3名候补委员组成,正式候选人为12名(其中差额人数为2名)。

四、候选人产生方式:

(一)候选人预备人选

本着参与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业主委员会委员预备候选人采用自愿报名或业主推荐报名的形式产生。预备候选人报名时,应填写候选人简历、签订竞选承诺书和履职承诺书。

(二)正式候选人

物业管理委员会完成对预备候选人资格初审后,报街道、社区党组织进行资格联审。如经资格联审后,当预备候选人数量超过12人时,由所有预备候选人相互投票推选,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的方式产生12名正式候选人。当预备候选人数量未能达到12人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延长报名时间,直至达到规定正式候选人人数为止。

请有意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及一寸免冠照片,于2024年3月28日9时至2024年4月12日17时到江滨花园社区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现场报名或领取《江滨花园碧景湾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4年4月12日17时前交至江滨花园社区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陈纲联系电话:88236739

特此公告!

 

江滨花园碧景湾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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