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景湾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事项一:续聘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简要说明:
1、物业费:本合同期限内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按:2.25元/平方米·月(不含能耗费),经营性用房(位于瑞景湾,物业费由坐落地物业公司收取)与会所物业管理费2.5元/平方米·月(不含能耗费,收费面积与时间以出租合同为准),地下车位使用管理费60元/个·月。公共能耗费用为预收0.5元平方米·月,按12个月据实结算;
2、合同年限:三年;
3、服务等级:甲级服务。
投票时间:
1.电话、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1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12:00止(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0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4.开箱统计时间:2023年8月11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11幢101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4、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5、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确认的。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设在:业主委员会办公室(11幢101室);
2、传真:传真件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署本人姓名。
3、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票的,需使用本人常用电子邮箱,有本人签字表决票的图片资料);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5、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投票人需用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困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江滨花园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钱塘新区世茂江滨花园碧景湾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
抄送:江滨花园社区